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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声明人:耿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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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金国用(2009)字第0032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金国用(2009)字第00329号证书遗失作废。以上声明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耿光国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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