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公开 » 通知公告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代理人:陈登豪)

字体:小中大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黔(2019)金沙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042号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黔(2019)金沙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042号证明遗失。以上声明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

代理人:陈登豪

2026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无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