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金房预金府房Y1300117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金房预金府房Y1300117号证书遗失。以上声明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朝英叶加栋
代理人:黄昌远
2026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