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公开 » 人事任免

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先新等挂职的通知(金府任〔2025〕40号)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金沙经济开发区、冷水河风景区、沙土三化同步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先新挂职任金沙县能源局副局长,挂职时间1年,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敖领挂职任金沙县鼓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期间工作职务发生变动,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徐洪挂职任金沙县岩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期间工作职务发生变动,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唐闯挂职任金沙县民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期间工作职务发生变动,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金沙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