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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镇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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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高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执行县委、县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以及镇党委和镇人大的决议、决定,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领导所属行政机构及事业单位的工作,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单位不适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四)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审批投资项目。

(五)执行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辖区内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审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行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其派驻本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辖区的建议、提案等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