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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土镇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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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执行党委、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指示,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办法。

2.领导所属行政机构及事业单位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区城经济可持续发展。

3.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单位不当的决定和行政措施。

4.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审批投资项目。

5.制定辖区经济建设和乡村振兴、旅游发展等规划,管理辖区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审计、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等行政工作,领导和协助管理上级部门派驻本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保护国有资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8.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辖区的建议、提案等事项。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