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亿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02798834097F)已完成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法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不再具备承担不动产确权、权属移交、配合办证等相关民事及行政配合义务。
为妥善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动产登记秩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相关规定,经金沙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我镇承接你公司在本辖区内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接工作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我镇承接你公司在本辖区内开发建设的“沙三苑”商品房项目(坐落: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振兴社区平江大道)不动产首次登记相关工作。
二、异议申报要求
如你公司清算组、原股东、权利义务承继主体对本次政府承接不动产登记事项、项目权属界定、登记办理范围等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清算报告、主体资格证明、权属证明、相关佐证材料,书面报送至我镇。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未提交佐证材料的,视为无任何异议,我镇将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首次登记办证工作,后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相关责任主体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沙土镇敦华社区敦华路1号
咨询电话:0857-7316001
特此公告
沙土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