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农村项目资产管理操作细则》,按照对实施的项目“完工一批、确权一批”的原则,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项目资金投资管理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黔财农 〔2023〕37号)要求,把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为项目全过程、全周期管理的必要内容,新化乡已于2026年7月17日前对拟确权的金沙县新化乡2024年水头村水稻及油菜种植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资产完成了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茶园镇已于2026年7月28日对拟确权的金沙县茶园镇2024年沿河村蔬果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资产完成了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了研究,同意新化乡、茶园镇对涉及项目资产的确权意见,并建立了《2026年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资产拟确权登记表(第二批次)》,现将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反映。
附表:2026年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资产拟确权登记表(第二批次)
监督单位: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857-7227536;12345
通讯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