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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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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人:余燚刚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81号

联系电话:0857-7221432

通信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81号

邮政编码:551800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财务室)。负责文字综合、信息发布、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督办检查等工作;负责党群工作、机关考评考核、机关作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评先选优、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安全保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各股室业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监测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措施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衡增长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各部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协助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申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安排县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并监督实施。拟定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统筹组织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相关工作;研究新型城镇化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监测工作;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研究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资金投向及有关投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工作措施;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建议;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项目目录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综合分析对外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并组织项目和资金申报;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城镇交通和邮政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配合解决县内公路、铁路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统筹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民航、邮政)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牵头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铁路发展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承担铁路机场建设相关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四)项目建设管理股。负责省、市重点项目的申报协调;建立和管理全县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库,加强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管理、调度,协调解决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跟踪检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建立和管理全县民生项目库,加强对民生工程和民生项目的调度,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和民生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掌握民生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监督重大工程等推进情况,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五)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股。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系统法制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有关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有关工作;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服务业、就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状况;提出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工作措施;指导协调企业债券申报、管理有关工作;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承担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开放,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工作;负责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上报、审批和备案工作;组织拟定科技促进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

(六)产业发展和环境资源股。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规划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发展新能源及新型能源化工产业;组织拟订县内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区域经济协作;编制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做好以工代赈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参与协调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农业方面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提出城乡商贸发展战略建议,参与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负责农业项目、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审批、备案并组织申报。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定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制订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工作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节能工作;按权限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按权限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审批、备案并组织申报。

(七)价格收费和调控监测管理股。承担纳入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审核《贵州省定价目录》中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价格专项调查;承担管理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审核收费项目及标准,适时制定、调整和审批管理权限内的收费标准,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根据规定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负责价格调节基金项目的申报论证、资金分配、监督检查、绩效评估;承担成本调查和管理权限内政府调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按权限和规定受理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价格认证事项。

(八)粮食物资储备管理股。研究提出粮食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做好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和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和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流通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拟订工作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总体布局、规模、收购、储存和动用储备粮建议,研究和做好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的审核,督促指导轮换工作的实施;承担粮食储备和流通统计工作;承担驻地部队军粮供应保障工作,指导军粮供应网络和供应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全县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好政策性粮食清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社会粮食购销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管,并负责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的管理工作;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日常工作;承担所属粮食储备单位粮食流通、加工、存储等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息调度归口上报工作;组织和研究全县粮食流通、加工、粮食储备等粮食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研究指导粮油质量监测检测体系和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有关标准、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提出粮食基础设施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粮食项目资金的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产业经济、仓储设施情况及仓储项目建设投资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和国有粮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报表的网络直报。

(九)大数据发展管理股。承担统筹数据资源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大数据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承担县级大数据建设方案审核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管理和监督。拟订大数据融合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大数据发展;指导推进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承担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促进行业、企业大数据应用工作;承担全县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大数据重点产业项目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企业培育、品牌打造;统筹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推动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和智慧金沙项目建设。指导大数据平台创业创新、试点示范平台建设和各行业信息产学研用结合;承担统筹推进大数据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融合应用;推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促进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和简政放权。

(十)国防动员股。组织实施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拟定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军事设施和经济目标的防护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承担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承担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职责。负责组织火箭残骸落区安全防护和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