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拟确权项目资产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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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文件精神,按照对实施的项目“完工一批、确权一批”的原则,清池镇202597日前对拟确权项目资产完成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金沙县交通运输局20251118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拟确权项目资产进行了研究分析,拟对清池镇2个项目进行确权,现将拟确权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5111920251129日)。如有异议,请向金沙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反映。

附表:金沙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产确权公示表.xls

监督单位: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857-7215988

通讯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东南环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