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起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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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防范违法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发生,切实保障公路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1起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贵州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经调查,贵州某物流有限公司在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有6辆货运车辆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公司货运车辆总数为22辆,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占该公司货运车辆总数27.27%。行为构成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

该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并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版)》序号第68项的规定,对贵州某物流有限公司作出停业整顿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