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贵州省行政听证程序》的规定及当事人的听证要求,本局决定对孙清学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9时00分
二、听证地点:金沙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金沙县鼓场街道东南环线交通大楼)
三、注意事项:由于场地座位有限,申请参加旁听人员请于8月31日前电话预约登记(15108589560),未经预约登记的不得参加本次听证会
特此公告
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