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公告 (2026年第一批)

发布时间: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提升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根据《金沙县教育系统编外聘用人员

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宿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学校宿管人员

名额:9编外)

三、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轮班,按时开关宿舍楼大门,严禁脱岗、睡岗

2.外来人员(家长、访客)实名登记+核实身份+全程陪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每日早中晚巡查:检查内务、卫生、设施、违规行为,做好值班记录

4.熟悉消防器材位置与使用,定期检查灭火器、应急灯、消防通道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后勤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新招学校宿管人员原则上男性 45 岁以下、女性在40岁以下

2.学历要求:原则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面)、体检、考察、公示和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47日至20264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报名材料:

1.金沙县教育系统宿管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领取);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健康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后续考核。报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用资格。

(三)面试(面谈)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沟通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度。面试(面谈)采取100分制计分,标准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有关体检规定要求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条件。

(六)公示

对拟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用;不合格的,取消用。

、待遇与管理

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日常管理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7221620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金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金沙县教育系统公开招录学校宿管人员岗位(2026年第一批).xlsx

金沙县教育局

202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