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录食堂工勤人员公告 (2026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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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堂运营管理,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食堂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食堂工勤人员

招录名额:4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食堂的食材清洗、切配、烹饪等餐饮制作工作;

2.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

3.协助完成食堂仓库的日常管理及物资盘点;

4.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关工作。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后勤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无心理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年龄要求:新招工勤人员原则上男性要在45岁以下、女性在40岁以下

学历要求:原则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技能要求:具备一定的烹饪技能,熟悉食堂工作流程。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厨师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截至报名时本人在本县其他学校从事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827日至2026829日(08:30-12:0014:30-17:3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二食堂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3688573088

报名材料:

1.金沙县教育系统食堂工勤人员招录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领取);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5.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健康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6.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后续考核。报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技能考核(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技能考核环节。考核主要测试报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如刀工、烹饪等)、沟通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度。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体检规定及餐饮行业健康要求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从事食堂工勤人员工作。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条件。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待遇与管理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本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金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金沙县实验高级中学

202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