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之窗
主要包括:领导姓名、职务、分工
(二)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三)总结报告
主要包括:部门工作总结。
(四)教育信息
主要包括:教育简报
(六)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招生管理、民办学校、职业教育、教师管理等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gzjinsha.gov.cn/zfbm/jykjj_5686557/jbqk/index.html。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⑴通过报纸、广播、金沙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⑵本局设有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鼓场街道城治路81号 邮政编码:551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7-7221486(7373297) 传真:0857-7221486
电子信箱:8577221486@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857-7221486,传真:0857-7221486
电子邮箱:8577221486@163.com
办公地址: 金沙县鼓场街道城治路81号
邮政编码:551800
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