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高校毕业生:
毕业离校之际,请务必主动与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接个人人事档案转递事宜。若不主动对接档案转递,学校将自行转寄,后续可能因流程疏漏导致档案难以查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理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等文件执行。
二、管理原则
按“户籍所属地和就业所属地”原则进行管理。
(一)已就业毕业生:按聘用单位(企业)要求,将档案寄往就业地所属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大市场)。
(二)暂未就业毕业生:将档案寄往户籍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接收信息
接收单位:金沙县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股
接收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91号一楼
联系电话:0857-7373328
四、查询方式
(一)电话查询
直接拨打金沙县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股电话:0857-7373328,提供个人信息后查询。
(二)线上自助查询
步骤一:下载“贵州人社APP”或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贵州人社”;
步骤二:点击“登录/注册”,完成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步骤三:进入“人才人事服务”板块,点击“档案所属地查询”,按提示操作即可。
(三)补充查询指引
1.联系毕业院校档案管理机构或经办老师,获取档案邮寄的机构名称、通讯地址、物流单号、签收人等信息。
2.凭上述信息与档案接收机构(如就业地人才中心或户籍地公共服务机构)核实档案签收及保存情况。
五、温馨提示
1.档案是个人就业、职称评定、社保办理等事项的重要凭证,请务必重视转递与查询流程。
2.建议毕业前与学校确认档案寄出时间,并跟踪物流信息,避免因地址错误或遗漏导致档案丢失。
3.如需其他帮助,可拨打金沙县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57-737332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