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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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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熊江屏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

联系电话:0857-7251251

通信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

邮政编码:55180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处理、会务安排、目标管理、督办、检查、公务接待、整脏治乱、政务公开、党的建设、计划生育、职工学习培训和考核考勤及工资福利等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项目招标及监管、财务报账、网络维护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资料的起草、信息简报的编发、机关文电档案的归档管理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股。负责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调配、试用期转正定级、岗位设置管理;负责企业、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及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工资标准调查和正常增资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工龄认定、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复退军人参加工作首次工资确定、学历工资晋升、职称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调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申报考试晋级及工资晋升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退职认定及待遇审批、遗属生活补助费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

(四)法规与基金资金监督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主持大额行政处罚听证等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项目的争取立项和报批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资金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依法监督全县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县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协调查处县内涉及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资金的重大案件。

(五)社会保险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负责做好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的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

(六)劳动保障股。贯彻执行劳动保障、促进就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工伤认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国家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权,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实施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办本辖区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按照市级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的调查与认定、事业单位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二、二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一)金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主要职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本辖区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参与全县重大涉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负责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承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

负责院日常事务工作,做好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及文书复印、格式资料印刷、文档归类、信息报送、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保密、接待联络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和会议组织工作;负责管理车辆、人事、财务等事项;负责组织全院职工政治学习;负责目标管理工作。

(2)立案调解审理庭:

负责接待劳动人事争议的来信来访、投诉咨询的政策解答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当事人均有意愿的案件进行调解;负责立案文书、仲裁风险告知书、仲裁调解书的制作、报批和送达工作;负责案件的分流;负责审理由本院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案件的外出调查、取证核实工作;对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提出司法鉴定建议;负责仲裁文书的制作、报批和送达工作;负责仲裁卷宗的清理和结交工作。

(3)仲裁监督庭

负责受理当事人对本院作出的裁决或调解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请,并向院长提出审查建议;负责审理和裁决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重新仲裁的案件,并制作、报批和送达相关仲裁文书;负责组织和联系司法鉴定工作,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名录;负责专、兼职劳动人事仲裁员的培训和°督察工作,提出培训计划、拟定培训方案,对仲裁员履行行为进行督察;负责监督其业务庭室的工作;负责对各业务庭室案件的督办,对逾期未结的案件进行催办;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金沙县就业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面向所有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推荐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管理,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股

负责文秘、会务、档案管理、文印、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及来信来访、接待等各项综合性工作;负责各项就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就业创业统计工作。

(2)就业促进股

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就业创业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群体进行认定和实施就业援助;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

(3)职业培训股

负责发布职业培训信息;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对培训补贴材料进行审核,以及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人力资源市场股

负责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负责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

(5)创业指导股

负责创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创业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提供创业指导、创业信息等服务;负责指导各类创业基地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创业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

(6)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中心

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三)金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编制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和基金收支预、决算;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审核及发放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的督促指导;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缴费补助、增发基础养老金审核和发放等工作;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股:负责信息数据收集、统计、报送,综合管理文件证书档案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档案;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建设;承担来文来电来函处理和政策宣传解答;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及相关重要文字资料的草拟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证发卡等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2)待遇审核股:负责对参保人员待遇的审核工作。

(3)财务股:负责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支付等工作。

(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股:负责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缴费补助、增发养老金审核工作。

(5)基金征缴股:负责配合、协助参保人员基金征缴工作。

(四)金沙县人事档案中心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维护工作。综合管理政府所属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人事档案(不包括教育、卫健所属事业单位);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金沙县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中心

为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业务、指导服务,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和指导;负责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资格、项目和反担保进行审查并提供担保;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的管理、运作,强化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负责提供创业指导、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库;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中心

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料的采集,加工处理、分析和发布;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全县骨干网络与省、市数据中心、外部机构联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网络安全信任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承担全县社会保障卡县级密匙的管理,组织信息系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参与有关调查的数据处理,分析预测和研究工作;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中心与省、市数据中心、人社部数据中心视频会议系统的互联和运行管理;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下级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个应用系统(机关保业务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职业年金系统、城乡居民保险业务系统、社保业务经办系统、劳动监察业务经办系统、就业业务经办系统、劳动仲裁经办系统、基金监督经办系统、工伤鉴定业务经办系统、工资业务经办系统、金沙就业公众号、金沙县就业扶贫信息管理平台、贵州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贵州省联网转移系统、贵州省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系统、贵州省社会保险内网审核系统、社保电子化待遇发放审批系统)规范和标准的制定,组织系统的分析、维护工作,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金沙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名义,依法行使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