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黔人社〔202110号)相关要求,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关于延续实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的通知”精神,经审核,现将对符合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的第二批54家企业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纪委或金沙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联系电话:0857—7229441(县纪委)、0857—7358472,0857-7251865(金沙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股)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