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审计局需对本单位已达到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本次处置资产原值317,836.00元,根据《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要求对本次处置资产进行公示,资产名称、原值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18日之前向资产清理小组、第四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资产清理小组电话(资产清理小组组长电话):15902676432
第四纪检监察组电话:15085709699
资产清理小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