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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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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沙县水务局

负责人:王艺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社区黎明花园(东区)三楼

联系电话:0857-7221258

通信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玉屏社区黎明花园(东区)三楼

邮政编码:55180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法制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助处理水利应急事件;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股级及以下干部考核任用、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推荐和聘用审核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综合业务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利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全县骨干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权限内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开展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调度。负责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招商引资工作。

(三)综合执法股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查处辖区内的水事案件和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水政监察部门交办的案件;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业绩考核以及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承办辖区内的水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工作;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监督检查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违反生态移民工作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四)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关会计报表,编制部门预算、决算;清理、核对往来明细账、债权、债务情况;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扣缴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的建议,承担资金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金筹集和监管等工作。

(五)移民股

组织编制水库移民搬迁有关工作规划, 分解、下达年度任务和资金计划;组织开展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及后续收尾和结算工作;按规定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工作;承担水库移民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水库移民工作中有关问题的专题研究;承担水库移民扶贫开发和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新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调查、登记和审核上报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项目审核、批复、上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时兑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规范后期扶持专项资 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及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承担后期扶持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和统计工作;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实施方案或有关工作规划的编制;跟踪管理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执行情况;督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移民、自然保护地移民和地质灾害移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承担生态移民综合统计工作;组织生态移民工作中有关问题的专题研究;承担生态移民扶贫开发和科技创新相关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续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建设、就业培训和迁出地资源盘活处理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

二、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金沙县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水土保持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水土流失治理情况检查验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土流失治理监测评价、经济技术合作及人才培训工作;负责水土治理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普及;承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维护和管理、水土流失普查、生态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的咨询和技术评估工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金沙县水资源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全县水资源管理技术交流工作;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编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推广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措施;承担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测评等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金沙县城乡供排水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为全县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承担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维修维护、竣工验收、调度服务等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金沙县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水库、小型水电站、泵站、水利枢纽、城镇工矿给排水工程勘测设计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牧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规划与设计、环境影响评估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五)金沙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作站

主要职责: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水利工程及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负责全县实施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验收等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六)金沙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调度、管理、验收、建后移交、管护监督等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档案的建立健全完善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安全运行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七)金沙县河湖保护和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河长制工作推进中的协调、统筹、跟踪、调度等的事务性工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方案规划和计划编制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河湖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为全县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保障;负责宣传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水情旱情预警、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估工作;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水库运行调度计划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有关水利行业安全检查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水电、防汛抢险和抗旱排涝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承办县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八)金沙县箐河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金沙县西洛河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金沙县小洋溪水库管理所、金沙县民乐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金沙县文家桥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金沙县木蓑衣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金沙县花滩河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主要职责:负责水库蓄水保水、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库及枢纽工程安全运行及防汛抗旱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灌区用水调度和水情、雨情、工情监测调度及记录工作;负责灌区渠道枢纽运行保护及维修维护管理;负责水库防汛抢险预案、超标准洪水预案、水库调度运行方案编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库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承办县水务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