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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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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人:孙勇

单位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旭华路369号

联系电话:0857—7258600

邮政编码:5518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通信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旭华路369号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文稿起草、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监督指导和承担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并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评推优、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拥军安置股。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维稳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退役军人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调研,信访接待、宣传教育、就业创业服务及信息采集维护等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的发放及地方补贴待遇落实等服务工作;承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四)双拥服务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军供保障及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组织服务工作;承担拥军支前和练兵备战服务工作,协助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工作: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管理维护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烈士事迹编纂、遗物收集整理有关工作;承担烈士祭扫、纪念、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纪念工作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