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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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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沙县应急管理局

负 责 人:刘  智

办公时间:9:00-12:00,13:00-17:00(工作日)

办公地址:金沙县经济开发区A区15栋三楼

联系电话:0857-7221508

通信地址:金沙县经济开发区A区15栋三楼

邮政编码:551800

金沙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数为76个(行政编制12个、机关工勤2个、事业编制62个),实有人数72人,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和正股级事业单位1个(应急救援中心),内设行政股室7个:办公室(政工股)、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安全生产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法规股、安委办工作股。

办公室(政工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后勤、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跨区域交流合作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县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承担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全县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拟定金沙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县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金沙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应对灾害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衔接驻金武警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灾害、地震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拟定全县防震减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县抗震救灾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和避难设施建设;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措施建议;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及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救灾物资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县内一般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承担全县自然灾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股: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冶金、有色金属等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关闭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指导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法规股: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信访、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法治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执法监督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安委办工作股:承担县安委办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县安委会(办)有关制度规定,起草重要文件稿件,组织筹备召开重要会议;按规定做好政务信息相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和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统筹协调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实施全县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约谈、督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