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gzjinsha.gov.cn/,下同)政务公开栏目查阅本《指南》。金沙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部门基本信息。本单位概况;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安排;主要职能职责及人员情况等。
2.政策文件。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工作动态。本单位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及工作总结等。
4.资金信息。本单位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资金信息。
5.安全生产。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类信息等。
6.灾害救援。有关灾害救援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gzjinsha.gov.cn/。
同时,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名称:金沙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金沙县经济开发区A区15栋三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57-7221508
(三)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www.gzjinsha.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发送地址为jhxxhb@163.com。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们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