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障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和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和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经纪机构进行了备案,现将备案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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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 机构名称 |
法定代 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 |
办公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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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旭辉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
兰海雪 |
10 |
罗安辉、张花、李冰琪 |
鼓场街道黎明社区 一号路路口 |
91520523MAE25DM4XA |
2025年2月28日 |
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