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牟杰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81号
联系电话:0857-7221715
通信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81号
邮政编码:551800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综合政务工作;承担本部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文秘、行政、机要、档案、保密、联络、督察、会务、信息、安全保卫、新闻宣传、督办、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承担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群团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组织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及职业能力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办公物资采购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公务车辆管理;组织管理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信息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计划财务股。承担编报本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负责本部门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负责房改资金、住房增量和存量补贴资金,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负责职工增量补贴汇缴、审核和统计工作;负责存量补贴的兑现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管理县级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等工作。
(三)业务法规股。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调查研究、信访维稳;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协办建设法规的清理、汇编;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服务、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开、公示、告知工作;指导本部门进驻县行政审批窗口的组织协调和审批项目的受理、审核及办理工作;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负责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建设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体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拟订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道路、桥涵等市政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城市建设行业的技术标准;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市场,指导和督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的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统计等工作。
(五)消防股。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的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设计规范、验收评定标准对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进行验收或备案,并出具验收意见或备案登记;负责对完成消防设计审查的工程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