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全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党组会议学习1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12次,参学覆盖率达100%,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二是拓展宣传广度。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结合自然资源业务,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5次,面向管理服务对象解读政策法规,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
三是发挥头雁效应。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1次,以上率下,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依法行政,提升履职服务效能
持续规范行政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一是提升执法素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期,覆盖170余人次,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局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时全部达标(人均不少于60学时),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深入开展整治“五乱”行业歪风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扫码入企”管理要求,将2项检查事项纳入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清单,全年开展涉企检查3次,涉及10家企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金沙县自然资源局违法行为线索立案及涉刑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厘清内部职责,畅通移送渠道,提升执法办案的规范性和协同性。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3件。
(三)深化矛盾化解,夯实社会治理防线
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规定,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6件、行政复议案件2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
二是依法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合理诉求。全年共受理各级转办信访案件44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257件,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有效回应了群众关切。
(四)强化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是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抽查4次,覆盖矿山企业、用地单位16家;参与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覆盖企业2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2次,随机抽查案卷4个,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涉及执法违规的有效投诉。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按要求录入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执法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五)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共召开党组会29次、局长办公会23次,研究审议议题共计396个,决策过程规范、记录完整。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贵州名城(金沙)律师事务所续签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邀请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签订、疑难案件研讨等工作。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300余份,代理行政诉讼26件、民事诉讼3件,参与案件讨论30余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金沙县煤矿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安置补偿补助指导意见》,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符合实际。
四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87条,其中通知公告739条、征地拆迁信息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工作动态120条。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证表明身份。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91宗,开展动态巡查打击乱挖盗采行为2468次,有效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动态审查清理,及时注销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适应岗位人员的执法证件,确保持证上岗人员81人全部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健全内部执法规范。出台《金沙县自然资源局违法行为线索立案及涉刑案件移送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流程和线索移送标准。
(七)抓实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业务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节点宣传有声有色。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二是日常普法融入业务。结合日常工作,深入乡镇、企业开展耕地保护、矿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普法活动20余次,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依法用地、依法采矿的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仍有短板。“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案件存在调查取证不严谨、文书不规范、程序履行不全等问题,导致复议诉讼纠错。法制审核力量薄弱,基层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
(二)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不完善。在打击非法采矿、违法建设等复杂违法行为时,与相关职能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职责边界模糊、证据移送标准不衔接,影响执法合力形成与案件查处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规范执法行为,补齐工作短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每半年开展1次案卷评查,重点规范关键环节,细化处罚裁量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通过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外聘顾问等方式充实法制审核力量。
(二)健全协作机制,凝聚执法合力。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制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及行刑衔接工作规范,明确流程与标准;梳理执法职责清单,厘清边界,避免职责交叉或空白。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