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人:管庆军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泰山路建投金座2楼
联系电话:0857-7244116
通信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泰山路建投金座2楼
邮政编码:551800
1. 金沙县土地矿权储备中心
为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土地、矿权收购储备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全县土地、矿业权的收购储备出让交易及登记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拟定储备土地、矿权的出让计划及方案并进行成本测算的事务性工作,为县域内房地产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数据分析及技术支撑;承担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发行中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理清入库储备土地产权,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工程开发,承担储备土地供应前开发整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矿业权收购计划编制中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矿业权收购储备中的技术性工作;承担资金筹集、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内设机构
a、土地矿权收购储备股;
b、土地矿权利用股;
c、财务股。
2. 金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各类不动产的受理、查验、登记、发证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络平台的维护;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经济分析等工作;负责核实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资料、测绘成果;负责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服务以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负责全县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档案管理工作;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提供技术服务保障。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内设机构
a.综合股;
b.业务股;
c.受理服务股;
d.权属争议调处股;
e.权籍调查测绘股。
3.金沙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为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应急调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负责全县地质灾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等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预报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处理,对地质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建议,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撤离避险演练及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自动化监测项目及群测群防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为地质灾害会商分析研判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建设,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内设机构
a.综合股;
b.防治技术股;
c.预警预报股;
d.项目服务股。
4. 金沙县自然资源技术服务中心
为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业务范围: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县域范围内建设项目(含线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县域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项目的测量放线定位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定期进行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对外提供基础测绘地理信息。为全县国土综合整治(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新增耕地认定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建立县级指标储备库(新增耕地、新增水田、新增粮食产能3类指标)。为全县矿产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服务。负责自然资源系统信息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级自然资源网络、电子政务和计算机系统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开展自然资源信息业务培训。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内设机构
a.综合股;
b.规划服务股;
c.自然资源调查股;
d.生态修复股;
e.信息业务股。
5.金沙县耕地保护服务中心
为金沙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县耕地保护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业务范围:负责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制度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区片综合地价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编制年度新增耕地计划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实施全县补充耕地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复垦方案、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设施农用地管理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执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技术审查和指导工作;承担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衔接的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内设机构
a.综合股
b.项目股
c.利用股
d.协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