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金沙县部分区域划为高风险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04 23:56 字体:[]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4日起,将金沙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公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6个)

1.西洛街道中心社区鸿泰城农里人家餐馆;

2.西洛街道阳灯社区麒龙香林美域17栋;

3.民兴街道红兴社区40栋2单元;

4.五龙街道金三角厂区左楼;

5.高坪镇新农村野里堡组27号;

6.高坪镇新农村野里堡组90号。

以上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低风险区

金沙县除已划定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金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