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金沙经济开发区、冷水河风景区、沙土三化同步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金沙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沙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恶劣天气频发、客货运车辆运输繁忙及岁末年初道路人车流量增大等不利因素叠加导致的安全风险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刻汲取新化乡“12.3”交通运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实现全县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县交通安全形势。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围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开展今冬明春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特点,聚焦货车超限超载超速、客货运车辆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网约车违法经营、未使用“一盔一带”、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骑乘多人、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行人违法上高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违法整治行动。
三、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公安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整治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道交办),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负责统筹调度,由县道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比照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转为常态化工作。
四、整治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
1.完善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省、市要求及县“三四五六七”管理机制,配齐道交办人员,从道交办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道交办进行实体办公,确保各乡镇(街道)道交办有3人以上,县道交办有8人以上。(牵头单位:县道交办,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各乡镇<街道>)
2.建立包保责任机制。县公安局和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要落实责任包保机制,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到乡镇(街道)派出所的督查检查活动,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路检路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出所领导班子带队上路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活动或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到企业和乡镇的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3.加强乡镇(街道)管理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统筹村级警务助理等力量,明确5人以上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每个村明确2名以上交通安全劝导员,加强安全劝导、警示宣传教育。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带头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活动或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带头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活动或其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狠抓路检路查
4.强化路面管控。充分依托检查站、执法站,并在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路段和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点、线、面结合,线上线下并重,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要加强“大新安”“禹高化”“柳沙线”等客货运车辆混行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最大限度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强化农村区域执法管控。在节假日、周末及学生集中离返校等重要节点、时段,深入景点、集镇周边道路及交通流量大、事故率高的重点路段开展流动执法,充分发挥“一村一辅警”“网格员”等力量的作用,严管严查、教育劝导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教育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6.落实联勤联动措施。深入实施主干公路联合勤务、错时勤务,切实提高用警效率。建立因超员违法行为被实施处罚2次以上或因不系安全带被实施处罚3次以上的面包车清单,加强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7.加强重点违法整治。紧盯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公路关键节点、城市和乡镇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以“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等时段为重点,聚焦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等10种严重违法及冬季易肇事肇祸的摩托车骑乘多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用车等非载客车辆违法整治。摸清全县农用车底数,审查证件合法性,加强农用车载人执法检查和路面巡查管控,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警示,防范农用车载人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9.加强非法营运整治。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对网约车平台、网约车以及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共享单车违法整治,督促企业完善提醒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不能扫码驾驶等管理平台功能,进一步规范安全驾驶管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相关乡镇<街道>)
(三)狠抓隐患整治
10.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在12月底前,对辖区年度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全面“复盘”,组织对所有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回头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编发重点治理项目精品案例库,推动科学长效治理。紧盯“千村示范·万点整治”行动中“人、车、路、企”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黑点,落实“清单管理、建账销号、闭环治理”要求,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治理周期较长的,要先期解决临时性防护措施,降低安全风险。(牵头单位:金沙公路管理段、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1.加强隐患源头治理。重点筛查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重点车辆,以及存在逾期未审验及逾期未换证的AB类重点驾驶人,建立工作台账,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及时通报所属运输企业和相关责任部门督促限期“清零”,坚决杜绝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带病”上路。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失格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监测和研判,及时组织开展拦截、核查、处置,形成“预警—推送—签收—核查—处理—反馈—评估”的闭环工作机制,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12.强化恶劣天气响应机制落实。强化冬季恶劣天气巡查机制,将公路易凝冻、易雾路段点位纳入巡查范围,做好恶劣天气预警、调度、处置工作,针对冬季冰雪凝冻、团雾等恶劣天气频发、自然灾害易发、应急事件突发等特点,强化交通、交警、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联动,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应急演练,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沙公路管理段、各乡镇<街道>)
(四)狠抓重点领域治理
13.整治货车安全隐患。针对冬季物流运输高峰,密切协作,综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等违法行为,紧盯辖区内隐患突出的客货运企业,深入实地检查,严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维护货运物流、煤炭能源、农用物资、民生物资等运输畅通安全。整治货车超限超载风险隐患。严格落实货物装载企业源头治理责任,严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依托“金沙县煤炭税费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监控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出厂,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材料、商混站、电厂源头等超限超载风险隐患整治,堵塞超限超载漏洞。加强对超限超载、非法运营、“黑校车”接送学生、客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举报,按照《金沙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对货车超限超载、客车超员、非法营运、黑校车等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举报,举报线索经相关单位查证属实后,进行奖励。营造全民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氛围。(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14.整治客货车辆混行线路隐患。在“禹高化”“柳沙线”“龙木路”“大新安”“碳新线”等设置“避险车道”,降低车辆刹车失灵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金沙公路管理段)
15.整治超速行驶。采取流动测速方式,对重点货运车辆进行测速。按要求在“禹高化”“柳沙线”“龙木路”“大新安”“碳新线”、“贵金高速连接线”等安装“区间测速仪”,进一步加强路线秩序管控,严查车辆超载超限超速、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金沙公路管理段)
16.规范源头装卸管理。督促煤矿企业、电厂等涉煤企业建立预约装载、卸货等沟通机制,消除驾驶员赶时间导致超速行驶、卸货不及时造成路面拥堵等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能源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加强货运车主及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对煤矿、非煤矿山、商混、建筑材料、电厂源头等重点行业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排查统计,12月20日前建立健全登记台账,对接驾驶人员所属企业加强安全警示宣传培训,联合对货运车主及车辆驾驶人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警示约谈,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18.深化“三车”风险隐患整治。除按照《金沙县“三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常态化工作以外,要加强无牌无证风险隐患整治。公安交警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查获的无证驾驶人,一律从严处罚。对查获的无牌“三车”,不能上牌或已超过登记上牌时限的,一律引导报废。力争2024年2月底前在全县各乡镇(街道)逐一推行“警邮合作”建立服务中心方便辖区群众办理电瓶车登记上牌业务,消除三车“无牌”隐患。(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9.精准防控企业风险。针对冬季客货运突出隐患风险,聚焦落实车辆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重点紧盯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突出问题,坚持源头综合治理和路面精准查缉相结合,高效实施整治。用足用好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画像”评价结果,对高风险企业开展上门督查,警示约谈、联合处罚和联合惩戒工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动重点企业备案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清零”。(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20.强化学生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推动学校、家长落实安全责任,严禁学生乘坐超员载客、非法营运车辆、“黑校车”以及轻型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各学校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发现“黑校车”接送学生的,要及时向公安交警(派出所)报告。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补齐校园周边标识、标线、标牌、斑马线及红绿灯等短板设施,紧盯上下学重点时段、路段,从严查处超员、酒后驾驶、不礼让斑马线、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校园周边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1.整治高速周边风险隐患。通过播放视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辖区群众警示宣传教育,与村民签订安全承诺书,排查高速周边安全设施隐患,并通过“金沙县高速周边隐患整治微信工作群”及时推至高速经营单位治理。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开展专项打击活动,严肃查处故意破坏高速安全设施行为,涉及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利用破坏高速设施处罚案例,在全县进行警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威慑力量。(牵头单位:高速沿线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狠抓风险研判
22.加强冬季交通风险研判。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影响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突出风险隐患,梳理明确重点,精心研判辖区和行业领域内冬季道路交通运输、务工返乡、恶劣天气的出行规律,深挖交通违法和事故规律特点,每月形成研判分析报告,抄送各相关单位。将勤务部署向违法多发、事故多发时段和路段倾斜,将执法重点向“两客一危一货一网一农一面一摩”等重点车辆及酒醉驾、超员、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倾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23.加强重点车辆风险研判。深度研判有严重超载、疲劳驾驶记录的重型货车以及经常性往返两地,特别是跨省、跨县开展非法营运的6座以上载客汽车通行规律特点,科学研判、精准打击;定期梳理分析当地中高风险的客货运企业及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通过上门打招呼、集中约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消除隐患,加大对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检查力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
24.加强交通事故高风险研判。定期研判辖区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二三轮车辆)出行规律及交通事故、违法特征,梳理管理盲点短板,发动社区、乡镇、派出所等基层社会管理力量上门打招呼、微信群推送等点对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车辆所有人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路面打击,严查摩托车酒醉驾、搭乘多人,货箱载人等易肇事肇祸违法。(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六)狠抓宣传警示
25.强化信息提示。针对“雨、雪、冰、雾”等冬季恶劣天气和“凝冻、湿滑、泥泞”等困难通行条件,紧盯高速公路连接道、农村道路、主干道路、高寒地带等4类重点道路,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农村产业园区等重点群体,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全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引导群众安全出行。(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26.强化安全宣传。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巡回宣讲,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和效应。紧盯冬季突出交通违法,围绕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不系安全带、摩托车违法搭乘多人及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组织对客货运车辆避让进行专题宣传,提高驾驶人避让意识和保护生命安全意识,避免造成事故和损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应急广播、大喇叭等宣传手段,组织驾驶人员和村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掀起全县“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事故和冬春突出违法整治宣传热潮。(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专门盯,要坚持定期研判、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切实发挥好组织推进、指挥调度、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作用,全力推动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攻坚整治期间梳理辖区和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常态化开展好辖区和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辖区、各领域实际,细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调度。整治工作期间由组长或副组长每月调度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2024年4月后,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每季度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每月15日、29日将专项整治阶段情况报县道交办,2024年4月8日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县道交办,联系人:李朝兴,联系电话:15186141927,邮箱:2090948546@qq.com。
(四)强化督查问效。由县道交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限时整改。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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