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金沙经济开发区、沙土三化同步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金沙县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照要求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三、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决策档案的管理。决策完成后应当及时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形成的决策文件完整归档。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承办单位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指导。
五、我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相关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金沙县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附件:金沙县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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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配合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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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金沙县“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
2026年 10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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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金沙县城市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项目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金沙县民政局 |
2026年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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