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金沙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金沙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金沙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充分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与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2020年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制度规范体系的编制(以下简称“一目录一规范”);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基本完成全县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
2021年底前,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
2022年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完善“一目录一规范”,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23年底前,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相应专题下载),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张清单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参考“乡镇政府”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7月底前形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0年8月底前,完成县、乡两级目录编制汇总工作,并针对不同事项,报市级相关对口部门分别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市对口部门完成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并指导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抓好对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三)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在2020年10月底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设置专门的公开页面。县政府网站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2021年6月底前,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座谈会参加人员及范围、实地走访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等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讲清楚相关政策出台、项目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等,不给群众留疑问。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政府网站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办事政策、服务信息向乡村延伸,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传递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方式,对政策制订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解疑释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八)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积极探索在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居)务公开”专栏,以村(居)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经费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各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按规定完成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全县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金沙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函〔2020〕30号)精神,结合金沙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农业特色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五大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公开。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信息公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大力公开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衔接等信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优质的公共服务,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持续加大对口帮扶、兜底保障、金融扶贫、生态扶贫、法治扶贫、社会扶贫等各项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县扶贫办、教育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公开。做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五大战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依法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信息。(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教育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在省级标准规范清单基础上,重新修订和编制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9月底前,全县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部门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开设的专栏,集中公开本辖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部门依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的站点栏目,集中公开本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涉信息。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加快政务公开业务系统建设。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对正式出版发行的公报要做到应收尽收,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加强公开机构和队伍。(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府每年至少要组织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并及时向县政府办反馈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调整情况。(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强化跟踪落实。县政府办从三季度起,将采取督查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2020年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附件:金沙县2020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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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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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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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
1.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 |
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2个农业特色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五大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
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 |
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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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公开 |
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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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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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 |
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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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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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信息公开。 |
县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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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 |
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 |
教育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民政局 |
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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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 |
县农业农村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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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 |
县生态移民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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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
县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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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公开 |
做好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五大战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依法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信息。 |
市生态环境局金沙分局 |
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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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 |
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 |
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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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 |
县教育科技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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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 |
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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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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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信息。 |
县民政局 |
立即落实,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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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 |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省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 |
县政府办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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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20年7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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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
6.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的修订和编制 |
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在省级标准规范清单基础上,重新修订和编制本级政府及部门的标准规范清单,确保公开事项、内容、时间、对象、平台等要素有效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体系。 |
县政府办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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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工作需要配套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
县政府办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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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 |
9月底前,全县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部门要在金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本辖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 |
县政府办 |
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2020年9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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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9.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部门依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的站点栏目,集中公开本部门标准规范清单所涉信息。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站内检索服务,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个检索结果页面获取所需信息。 |
县政府办 |
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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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 |
县政府办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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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快政务公开业务系统建设。 |
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对正式出版发行的公报要做到应收尽收,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 |
县政府办 |
县政府办 |
立即落实,并长期坚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