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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公安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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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沙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上级领导指导下,紧扣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要求,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创新执法监督管理,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执法主体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大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水平。现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246047件,其中,行政许可36677件,占比14.9%;行政处罚184371件,占比69.82%;行政强制5692件,占比2.16%;行政确认19156件,占比7.25%;行政检查151件,占比0.57%。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11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11件、无被纠错复议案件。

2.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11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11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为切实解决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强化执法管理。我局成立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涉企案件办理7个环节45个风险点,重点整治“逐利执法”“行政执法五乱”及违法违纪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经过对核查出的涉企案件开展逐案评查,核查出行政案件存在问题2起并积极推动整改完毕。同时,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一案双查”机制,对逐利执法、违规干预案件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努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服务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将办理的行政案件向社会大众进行公示,积极建立执法公示信息平台,各执法办案部门在办理完行政案件后规定时间内都会在“双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社会大众可以手机或电脑登录该平台对其需要的信息进行查看。我局对各单位开展的检查工作会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开,登录该平台可以看到检查的事项及内容,同时各办案部门还通过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对近期开展的业务和部分不涉密的案件进行公示。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和推进,我局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投资1500余万建设执法办案中心,对办案过程全要素进行监控并全程录音录像,并于2020年8月投入使用。还为全局所有的办案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378台、照相机41台、高速扫描仪50台。方便了各类型案件的证据调取,大大提高了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效率。

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案情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法制提前介入处理,开展研判,必要时进行上报,经过领导会议由集体讨论、研究,避免了案件办理中出现法律适用不准确、案件定性不准确的发生,提高办案的严禁程度,维护法律的威严,保障嫌疑人的权利。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规程,切实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2025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为抓好规范执法,提高民警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常态化将法治教育纳入新警培训必学必考课程,推动季度培训常态化进行,切实提升全警规范执法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在培训过程中,始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始终将法制培训作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媒介,通过定期培训与常态培训结合、集中轮训与自主练兵结合、专题讲座与业务培训结合等方式,立足公安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全警分层分级分类法制培训。一年来我局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4次,共组织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50余期2500余人次。另外,还通过各部门集中举办讲座、组织或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案卷评查方面。我局通过开展月考评、季考评工作,评查案件共365起,其中刑事案件256起,行政案件109起,并切实对问题案件进行整改并全部整改完成,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我局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正反面)分析、发布和警示引导工作,依托“金沙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八五”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为全力打造平安金沙、法治金沙贡献公安力量。

执法监督方面。我局以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精神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执法质量及案件考评领导小组,出台了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制发《金沙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意见》,严格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责任,尤其要抓好办案单位的源头把关和法制部门的日常审核把关。督促办案单位从源头上重视案件办理质量,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取证并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处理;法制部门在案件审核时同步进行执法质量考评,一案一评,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账式”整改。执法单位严格落实日清,周结、月考的工作机制,建立案件登记及办理案件进度台账,实行月报和年报登记报法制备案,纳入督察监督。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民警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执法质量水平不够均衡。表现在公安队伍民警年龄老化,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办案民警要电脑化、信息化。民警的办案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求。同时缺乏专业人才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少数民警对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学习重视不够,整体法律素质和规范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执法质量。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建设最基础、最根本、最关键的中心工作来抓,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持续深化智慧公安建设,打造新型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一步充实完善法制员队伍,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大培训,细化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责任,实现执法办案全要素、各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建立民警执法档案,健全完善以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效果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绩效考评体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和告知制度,推动公安队伍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二是加强公安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执法能力素质。牢固树立“能力本位、专业化发展”理念,结合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主动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对标对表,坚持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在全警当中常态化开展智能、技能、体能“三能”提升行动,深化“战训合一”教育训练,全面提升公安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锤炼过硬专业素养,努力实现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常态化提升。

金沙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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