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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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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委、县政府: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及地方党委政府、上级税务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税收治理现代化,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理念贯穿履职全过程,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议程,带头学法用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全年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36次;通过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宣讲,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余次,推动法治思想融入税收工作各领域,确保税收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以政治机关建设为统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税收征管改革和税费政策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内容,及时解决各项突出问题。

(三)厘清机构职能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开展好包含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本单位权责清单编制和上报公示工作,压实对自身权责事项的审核责任;认真开展本单位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权利监督,依法依规行使税务部门行政权力。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依法治税基础

(一)强化税务执法审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一规划两纲要”的要求抓好法治贵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严格落实税务总局下发的“首违不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全年适用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15件、事后核查事项办理4件,适用首违不罚案件处理385件,坚持依法履职用权,规范税收执法与行政管理。

(二)健全税收精诚共治机制,筑牢法治工作底线

联合县检察院召开检税协作联席会议并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明确常态化协作内容,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和保障作用,确保国家税费及时足额依法征缴入库。

(三)落实好合同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

严格保障合同各方利益和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2025年开展合同法制审核2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4户次。

三、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网上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记录仪和采集工作站配备和维护工作,通过文字、影像和音像等记录形式,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全年共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中归档11户次数据。

(二)强化税务执法审查机制,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问题自查,全年随机抽取简易处罚案卷98件,一般处罚案卷15件,行政强制案卷4件;发现并处置评查、自查问题,对评查发现的6类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充分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及时处置内控平台预警信息和执法过错交叉检查疑点数据46条,有效减少执法过错;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4户次,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三)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落地,细化量化税务行政执法标准,切实提升税收执法质效;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设立有公职律师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法律顾问室,参与涉税疑难事项的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及时避免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

四、深化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养

1.开展常态化培训。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举办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培训1期,参训77人次,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税费征管基础,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运用和征管业务水平。

2.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充分运用总局“学习兴税”平台,在完成上级“强基培训”任务打牢税费征管基础能力的基础上,在学习兴税平台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税费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着力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干部职工参与“三师”等社会化资格考试,推动建立起以公职律师为主,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具有其他职业资格证人员为辅的法治工作服务体系,进一步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服务大局,保障政策落实落地

1.立足税收主业,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围绕稳经济、促发展大局,强化跟踪管理、加强风险排查,推进组织收入工作稳定开展。2025年,我局完成税收收入301814万元,各类市场主体合计享受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5088.86万元;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合规性管理,核查风险疑点数据651户次,堵漏增收税款1622.42万元。

2.牢固树立依法治税意识,完善税费征管协作机制。着力打造“1+N”治税模式,常态化与地方综税办推进协商共享。聚焦耕地占用税、环保税、水资源税等重要税种管理,与自然资源、林业、环保、水务等职能部门推进协作,全年共享传递税源数据和费源信息18批次、批复文件等19件,根据协作反馈信息辅导纳税人补缴税款1.16万元。针对二手车反向开票、农产品行业管理等专项工作与商务、统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年完成二手车反向开票授权16户次,获取农产品产量产值数据42条,涉及农产品15类。

(三)推进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按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列明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决定;签订合同须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向外提供涉税数据、涉及税法内容宣传均须法制部门进行审核。

2.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监管。通过签订自查表和承诺书、组织座谈会、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等举措提升涉税中介机构监管和服务质效,加强打击“隐身代理”力度,根据监管情况扣减2户涉税中介机构信用积分,进一步规范涉税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健全完善信用公告机制,持续宣传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强化从业人员涉税意识。

3.发挥税收法治保障作用、化解征纳矛盾。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践行为民宗旨,办好民生实事。设置“绿色通道”“便民服务窗口”,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质效。全年受理咨询及解决各类诉求1500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99%以上。健全矛盾化解机制,打造税费争议处理室,配备业务骨干和争议调解员,定期对纳税申报逾期、税前扣除疑点、政策落实疑问等方面的涉税矛盾进行排查,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争议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到位。

(四)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税收征管质效

1.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建立“非接触式”业务处理和设备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线上办理或自助使用智能办税机;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推动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避免纳税人缴费人“反复跑、重复交、证明多”。

2.全面落实税收政策推广及征纳互动应用。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政策、实时辅导宣传、人工智能答疑等方式,提升税企互动沟通的精准性、有效性,全年共为3280户次纳税人线上提供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全面的征管质量监控体系。依托5C5R系统及智能运维辅助平台,分税种、分行业、分主体进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深入挖掘潜在税源,及时准确把握组织收入形势;系统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

4.推进“以数管才”成果运用。充分运用数字人事系统和绩效管理结果,拓宽青年干部晋升渠道,公开评优选先标准,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干部优势等因素实现人岗匹配,最大程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五)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1.多种宣传措施开展普法活动。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纳税服务、日常管理全过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通过组织开展“税法宣传月”和纳税辅导等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配合金沙县司法局、县直各部门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向纳税人、缴费人解释答疑税收法律政策问题60余人次;联系企业、学校、机关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举办普法课堂、组织税企共读等活动,累计发放税法宣传册120余份,走访企业500余户,解决涉税疑难问题20余个;与金沙县第三中学联合开展青少年法律普及活动,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发放礼品200余份,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2.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按照《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关于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安全事件分类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预防工作等事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流程,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并依照预案开展突发事件演练,确保税务机关应急保障作用。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仍需加强

部分股室和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对基层分局法治建设的指导、监督不够精准,部分基层分局法治工作推进不平衡,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学法用法的深度和实效有待提升

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学法的系统性、针对性仍需加强,对新施行的增值税法等税收法律政策学习研究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涉税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干部执法精细化程度不够,依赖“经验型”执法,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系统流程有疏漏等问题,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普法工作的创新性和精准性不足

普法工作仍以传统形式为主,缺乏线上普法方式,普法内容互动性、趣味性不强;未形成因地制宜和因企施策的差异化普法方案,线上线下普法资源协同不足,还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资源倾斜和创新思考。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统筹引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持续深化思想引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常态化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法治是税收工作的底线和保障”,推动干部树立“业务工作必须依法开展”的自觉;精准指导监督,每位班子成员对口指导联系的基层分局,通过现场指导、资料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针对性指导基层解决税收执法工作薄弱环节,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

(二)深化学法用法,提升依法治税履职能力。

健全专项学习机制,充分运用总局“学习兴税”平台,在完成上级“强基培训”任务打牢税费征管基础能力的基础上,在学习兴税平台建立公共法律知识、税费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项目,补齐干部职工知识短板。坚持“服务法治、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工作思路,着力优化制度体系建设,鼓励干部职工参与“三师”等社会化资格考试,推动建立起以公职律师为主,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具有其他职业资格证人员为辅的法治工作服务体系,进一步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三)创新普法模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强化资源保障,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充分运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制作简洁、直观、通俗易懂的宣传视频,面向辖区纳税人进行精准推送和辅导,推动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精准对接需求,分类梳理各税费种重点纳税人和行业纳税人等不同群体的政策需求,开展定点推送和“一对一”辅导等个性化税法宣传。打造“税法进园区、进商圈、进企业”精准普法品牌,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现场答疑”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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