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立足税务行政执法职能,以“规范执法、精准监管、优化服务”为主线,统筹推进税务登记、税源管理、纳税服务、行政处罚等各项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965件,其中,行政许可6件,占比0.62%;行政处罚943件(含简易处罚942件,一般程序处罚1件),占比97.72%;行政强制16件,占比1.66%;涉密案件0件。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争议案件,无行政复议败诉、行政诉讼败诉情形。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规定,筑牢规范执法根基。
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年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及时解决各项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推进《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落地,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记录仪和采集工作站配备和维护工作,通过文字、影像和音像等记录形式,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全年共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中归档11户次数据;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组建由公职律师和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律专业人才机动队,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时避免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
3.认真开展问题自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执法监督。
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问题自查,全年随机抽取简易处罚案卷98件,一般处罚案卷15件,行政强制案卷4件;发现并处置评查、自查问题,对评查发现的6类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充分运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及时处置内控平台预警信息和执法过错交叉检查疑点数据46条,有效减少执法过错;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4户次,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质效。全年受理咨询及解决各类诉求1500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度均达99%以上。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执法监管质效
1.强化税费政策合规性管理,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强化税费跟踪管理,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费征收风险排查,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全年完成税收收入301814万元,各类市场主体合计享受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5088.86万元;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合规性管理,核查风险疑点数据651户次,堵漏增收税款1622.42万元。
2.探索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化解税费征纳矛盾。
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未按期申报、未按期报送资料等轻微违法行为,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全年适用首违不罚案件处理385件。同时,打造税费争议处理室,配备业务骨干和争议调解员,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争议咨询、矛盾调解等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到位。通过举办普法课堂、组织税企共读等活动,累计走访企业500余户、解决涉税疑难问题20余个,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税法咨询服务,引导纳税人自觉守法、诚信纳税。
3.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税费协同共治机制。
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与自然资源、林业等多部门的税费征管协作机制,按期开展税费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联合下达非税收入项目催缴文书35户次;促进土地、房产、矿山、建设项目等重要行业产业税费征收协作,全年共享传递税源数据和费源信息18批次、批复文件等19件。联合县检察院召开检税协作联席会议并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明确常态化协作内容,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和保障作用,确保国家税费及时足额依法征缴入库。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养
1.开展常态化培训。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举办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培训1期,参训77人次,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税费征管基础,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运用和征管业务水平。
2.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开展专项学习活动,充分运用总局“学习兴税”平台,在完成上级“强基培训”任务打牢税费征管基础能力的基础上,在学习兴税平台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确保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税费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着力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干部职工参与“三师”等社会化资格考试,推动建立起以公职律师为主,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和具有其他职业资格证人员为辅的法治工作服务体系,进一步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现有执法信息系统数据整合度不高,税收征管系统与内控监督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共享水平有待提高,对行政执法行为数据监控和风险预警模型仍需加强。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需加强
干部职工对行政执法知识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对基层分局的指导、监督不够精准,部分基层分局法治工作推进不平衡,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存在短板
法治培训模式单一,以“课堂讲授”为主,缺乏案例研讨、模拟执法等实战化训练,一线执法人员难以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缺乏针对税收行政执法规范“学用结合”的个人能力提升培训机制,无具体案例剖析、执法评议方法,督促干部深化学习成效。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强化依法行政
深刻领会上级依法治税工作精神,落实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关于规范执法手段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用足用好现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限,进一步树立规范、文明执法的理念,着力提升税务依法行政效能。
(二)规范执法行为,着力防范执法风险
加强干部职工对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各类税收执法手段的使用条件、范围和程序,规范基层一线税收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规范性、准确性,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加强履职尽责,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及我省配套文件,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运用信息化手段更好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提高内控监督平台等各系统的运用水平,解决税收执法工作薄弱环节,指导执法人员依法、规范执法。
国家税务总局金沙县税务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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